购买新建住房申请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事指南

若借款申请人准备申请贷款的房屋为新建住房,可按照以下步骤至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办理贷款手续或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提交贷款申请。新建住房,指商品住房期房、商品住房现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共有产权住房等。

  第一步 准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申请资料

  借款申请人需准备以下申请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资料、购房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要补充的资料。

公积金贷款资料提交汇总

  第二步 提出贷款申请

  (一)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提出贷款申请

  1.借款申请人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我要贷款”功能。

  2.完成贷款网上具体申请操作:

  (1)阅读办理须知;

  (2)根据系统提示选择贷款类型为购买新建住房贷款;

  (3)填写申请信息;

  (4)选择业务办理部门及受委托银行;

  (5)上传申请资料图片;

  (6)提交贷款申请。

  上述操作步骤详解可参见《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网上业务操作详解》。借款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后,管理中心经办部门将通过电话、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等渠道将业务办理情况及后续手续要求及时反馈借款申请人。

  (二)至贷款经办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1.借款申请人准备齐全申请资料后,可于工作日到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在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服务大厅,借款申请人在大厅引导员的协助下领取业务办理号等待办理业务。

  3.借款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办理业务,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业务受理人员对拟申请的贷款金额、期限进行初步核定,并告知受理结论及下一步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第三步 借款合同签约

  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拨打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借款申请人可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在工作日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上签字。

  第四步 贷款发放后领取资料

  借款申请人完成借款合同签约后,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规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划入售房人名下银行账户,并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通知领取或邮寄借款合同等个人资料。

  借款人收到个人资料后,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条款内容,重点了解每月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按期足额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