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申请材料:
1.申请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填写《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见附件10)一份。
提取标准:
无法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和租房发票的,自批准提取之日起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
申请人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租房发票原件的,自批准提取之日起每季度提取一次,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租房提取期限为一年,满一年的,应到管理部及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重新申请。
2.申请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租房的: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公租房合同、发票原件,
③填写《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3.夫妻一方已办理租房提取的,其配偶申请提取时:
①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填写《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提取标准: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和租房发票提取的,夫妻月租房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也不得超过月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