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提取材料清单汇总(2017年9月1日起)

  (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且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填写《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办理退休销户提取后原则上不得重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因发生继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继承人需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②提供确认继承人权利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填写《继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填写《特殊事项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可以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出境定居户口注销人员,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外籍、港澳台在京工作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需销户人员身份证、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被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刑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缴存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缴存人离职离京,原则上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由缴存人在新建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交由转入地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

  北京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1.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商品住房,具体指新建商品住房的期房和现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的期房和现房、存量商品住房(也称二手房)

  提取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所填表内的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是指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签约系统中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和密码;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申请人有住房补贴的,可在表内提取限额栏在购房金额的数额内自行确定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提取限额,二者之和不能超过购房款。

  (2)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也称两限房)

  已签订购房合同申请提取的: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支付上述两种住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在表内填写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如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未签订购房合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选房确认单原件

  ③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支付上述两种住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需填写所购住房项目名称、单价、住房建筑面积和首付款金额,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工作人员通过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核实申请人是否具备住房保障资格,是否经过审核备案,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3)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公有住房(也称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房改售房或集资合作建房单位(也称大产权人)给申请人开具的收取售房款的收据原件(只能提供收据复印件的,需售房单位在收据复印件上盖章)

  ③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应在表内注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号。收据遗失的,由原房改售房单位出具收到购房人支付售房款具体数额的说明;原房改售房单位不出具说明的,由管理部依据成本价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房价款计算公式核算。

  (4)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拆迁或征收回迁协议原件

  ③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应在表内注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号;按照协议中明确的购房人实际缴纳的房价款金额提取。协议中未注明的,需要提供购买回迁房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由审核人员确定提取金额。

  (5)申请人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购买上述四种住房的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②填写《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③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

  ④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审核未通过的,申请人使用过商业银行贷款或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填写《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经管理部及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审核人员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核实无误的,在三个工作日内转账至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申请人同一套住房曾办理过购房提取,提取金额未达到购房款总额,中断后再次办理提取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经审核通过办理提取。

  4.夫妻一方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申请提取时,

  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经审核通过办理提取。

  5.夫妻购房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如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在首次提取时,根据所购房屋的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提取限额可在购房款范围内自行确定,二者之和不能超过购房款。

  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申请材料:

  1.申请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填写《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见附件10)一份。

  提取标准:

  无法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和租房发票的,自批准提取之日起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

  申请人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租房发票原件的,自批准提取之日起每季度提取一次,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租房提取期限为一年,满一年的,应到管理部及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重新申请。

  2.申请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租房的: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公租房合同、发票原件,

  ③填写《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3.夫妻一方已办理租房提取的,其配偶申请提取时:

  ①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填写《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提取标准: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和租房发票提取的,夫妻月租房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也不得超过月租金。

  北京因大修、翻建、自建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材料:2017年9月1日开始实施。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填写《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大修、翻建、自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③房屋所在地的规划国土部门批准大修、翻建、自建的文件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在表内注明房屋产权证号,按照实际大修、翻建、自建自住住房支出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