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人员离京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温馨提醒:北京只有农业户口离职离京时可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一、非京籍非城镇户口缴存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非京籍人员(非城镇户口)离京提取公积金需准备资料:

  1.填写《非本市户籍缴存人离职离京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5.本人银行储蓄账号。

  办理程序:

  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非本市户籍缴存人离职离京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到办理机构办理提取业务。

  如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持上述材料到办理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机构:

  到公积金账户所在管理部或银行经办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各管理部于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二、如果所属海淀、西城、丰台管理部,非京籍的人员因工作变动前往外省市,已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详见往期《小编跑窗口: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办理》。

  三、如果所属海淀、西城、丰台管理部,非本市户籍的缴存人离职离京,未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但已办理社保转外省市手续,或在京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已中断6个月以上,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申请销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填写《非本市户籍缴存人离职离京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需在表内注明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的查询登录密码。

  注:销户后在京重新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须将销户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退回。通过原单位经办人办理。目前此政策实施管理部为海淀、丰台、西城管理部,其他管理部暂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