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人,又能在这一轮降息中享受利息减少的福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月26日发布消息称,北京公积金利率5年以上贷款利率从3.5%下调至3.25%。经计算,贷款20年、贷款额度达到100万元的购房人,未来每月的利息能减少128元。
从2015年1月1日以来,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传出了不少好消息。首先是将贷款封顶额从104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取消原本的评级体系,让更多刚需购房人能够尽量多地用足公积金贷款;随后又再对“二套”认定上放宽了限制,取消了原本的“认房认贷认购房提取”方案,改为只要在京无房、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款,用足120万元的贷款额度。而且,伴随着多轮降息,公积金贷款利率再次刷新了史上新低。
自2015年8月26日起,调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
2015年8月26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8月2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8月2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2015年8月26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和《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核算主体及采用自由还款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中心个贷字〔2004〕95号)规定,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15年8月26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自2015年8月26日起,调整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其他住房资金存款利率。
住房补贴
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住房补贴存款比照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计息,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住房基金和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单位住房基金和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单位存款部分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从2015年8月26日起存入管理中心的定期存款,按照调整后的相应期限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2015年8月26日前存入的定期存款,在定期存款未到期时,仍按原利率计息;定期存款到期后办理续存的,按照调整后的相应期限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