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北京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符合如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借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3、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

  4、申请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

  5、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6、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7、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