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封存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无新单位就业的,原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托管专户管理。

  职工账户在封存状态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账户内余额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帐户无法转移且职工又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应子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为封存户:

  1、单位变更或终止时,无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的;

  2、职工合同期满,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内被解聘,未在其它单位就业的;

  3、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除名,未在其它单位就业的;

  4、职工被判刑、劳教的;

  5、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的,但本人自愿通过原单位继续缴存的除外;

  6、职工进再就业中心,原单位已关闭或停产的;

  7、职工停薪留职,但本人自愿通过原单位继续缴存的除外;

  8、职工因其他情况中断工资收入的,经本人申请,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予以封存。

  前款第 l—4项所列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封存户,第5—8项所列系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封存户。

  【北京公积金专题】

  北京公积金官方网站:http://www.bjgjj.gov.cn/

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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