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职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在职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4、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5、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北京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共有十三种,任意满足一项都可提取。

  其中2015年北京放宽的提取条件为: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 )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 北京住房公积金 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北京公积金专题】

  北京公积金官方网站:http://www.bjgjj.gov.cn/

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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