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6日起北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调整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调整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印发次日起,对于使用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对于使用贷款购买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所购住房位于五环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所购商品住房位于五环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住房城乡和建设委员会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