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廊坊大城县教师招聘公告

   2018年廊坊大城县教师招聘公告

  2018年7月13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大城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一)县城普通高中教师30名,其中县一中2名、二中28名;

  (二)边远乡村学校教师118名,其中初中教师26名,小学教师80名,学前教师12名;

  (三)县特教学校教师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3、身心健康、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教学能力和身体条件,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二)具体条件

  1、户籍和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廊坊市户籍或生源地(同等条件下本县户籍者优先),且年龄在31周岁以下,具备研究生学历人员可适当延长(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年龄截点),2015、2016年参加人社局组织的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后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到乡村学校任教且合同期限未满的,可不受年龄限制。

  2、岗位学历、专业及资格要求:

  (1)报考学前教师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2)报考小学教师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微机教师的,所学专业须对口,其他学科要求所学专业对口或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岗位一致。

  (3)报考初中教师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微机教师的,所学专业须对口,其他学科要求所学专业对口或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岗位一致。

  (4)报考普通高中教师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美术、音乐、体育、微机教师的,所学专业须对口,其他学科要求所学专业对口或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岗位一致。

  (5)报考特教教师的,要求特殊教育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其他院校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报名截止后,需要进行教师资格证书验证,符合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条件,但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单位出具的合格证明,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验证,否则取消录用。

  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已入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4、报考及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大城县电视台、大城县政府门户网站(www.dacheng.gov.cn)、大美大城官方微信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2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大城县教育局人事股。

  报考人员提交《大城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此表请登陆大城县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

  2、报名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能够派遣到大城县)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证;

  (2)学信网无法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报名时需提供国家规定的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如期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劳务派遣教师需提供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原件由工作人员审验后退还本人。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8月1日至3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审查合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8月4日上午9:00-11: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历要求层次专业知识(占70%)和教材教法(15%)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5%),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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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进入试讲人选名单将在大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大城县教育局公示栏公布。

  进入试讲环节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人员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环节。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2的全部参加试讲。笔试有作弊的考生,不得参加试讲。

  (四)试讲

  1、领取试讲通知单

  进入试讲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大城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试讲通知单》。

  2、试讲时间

  试讲时间拟定于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试讲方法

  报考教师岗位人员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察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试讲成绩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分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试讲合格成绩设定为6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4、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试讲成绩不合格人员除外)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者,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环节。笔试、试讲成绩均相同者,再进行一次试讲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

  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8月中下旬在大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教育局公示栏公布,考察表可以在大城县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也可以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按规定将考察表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至到9月30日,未参加试讲的不能递补。

  五、人员待遇

  1、经公开招聘各项程序决定录用的人员,由受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2、被录用人员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由受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县教育局会同第三方服务机构参照同岗同类人员核算每个人的工资额度,列入县财政预算。

  3、被录用人员一经录用,实行试用期(6个月),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被录用人员实行3年最低服务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最低服务期内,原则上不能违约,如被录用人员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第三方服务机构支付违约金。如果被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按照约定向受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缴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相关等手续。最低服务期满,经县教育局考试或考核合格,用人单位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5、被录用人员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由受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6、被录用到乡村学校任教的人员享受相应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补贴,改革性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存缴)基数和比例,按我县在编教师标准执行。

  7、人事代理教师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年度考核和管理,与在编教师执行统一的考核程序、标准和要求,考核结果提交第三方服务机构,作为解聘续聘劳动合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以上内容由大城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316-5523500

  招聘监督电话:0316-5523500,5518038,5522603 

1、大城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文件类型: .xls 2ce640b15fe6ca39c6b359783cfda126.xls (49.00 KB)

  

2、大城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文件类型: .docx a65387c5d5d8daf834decd4ebfc0166d.docx (15.67 KB)

  大城县教育局

  2018年7月12日

来源:事 业 单 位 招 聘 考 试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