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审快办
6月1日起,全市各户籍派出所受理窗口遇有考生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将按照规范快速受理,审核上报。市公安局人口基层总队制证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并速递至派出所。
▶急事急办
6月4日起,考生可申请加急办理居民身份证,即考生当日上午到受理窗口申请办理,下午即可到市局人口基层总队制证中心(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领取;当日下午申请,次日上午即可到人口基层总队制证中心领取。同时,考生也可就近到全市任意户籍派出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三个月),公安机关对审核无误的当场予以受理,立等可取。
▶温馨提示
1、办理居民身份证时,请着深色有领或圆领上衣;请勿佩戴美瞳类隐形眼镜;请勿佩戴首饰及化浓妆。
2、日常生活中,应避免将居民身份证置于强磁场、强辐射和特别高温环境,避免因弯折、扭曲而损坏证件内置芯片和线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均为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