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北京市新生儿出生后办理各项手续:[1]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宝宝出生后,首先需要我们自己办理的就是《出生医学证明》,这个《出生医学证明》非常的重要,涉及到以后孩子上户口、申请生育津贴、防疫站建档、上学等等系列性的问题,所以一定要重视,马虎不得。

在新生儿宝宝出生后,会有专职医生找到婴儿父母收取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一般在核实父母身份证信息无误后的第二天,专职医生会给新生儿母亲一份《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需要认真填写。

原则上《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是需要新生儿宝宝的母亲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之内亲自去办理,但是我国的现实国情是孕妇生完孩子之后都要坐月子,这要需要孩子母亲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背面填写委托书,委托他人去办理,一般是委托孩子的父亲去办理。

办理材料:

1、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出院结算单、收据

3、新生儿姓名

4、委托书(非父母本人办理)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就可以到孩子出生医院所在辖区的妇幼保健站办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了。

到达孩子出生医院所在辖区的妇幼保健站后,找到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窗口,将准备好的资料交给窗口内的工作人员审核办理。

工作人员审核完毕之后会将办理好的《出生医学证明》交付给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是免费的,不需要缴费。

温馨提示: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一定要认真填写,不能随意涂改。

为孩子认真起好名字,《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之后是不能随意更改孩子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