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孕妇如何建册?
☞建册对象
建册对象为在本市常住孕妇,包括本市户籍、外嫁京及在本市常住并拟在京分娩的非本市户籍孕妇。
☞建册时间
孕妇本人应在怀孕6周后(按末次月经第一天算),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血/尿妊娠化验结果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建册方法
① 孕妇本人为本市户籍: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② 孕妇本人为非本市户籍、但丈夫为本市户籍: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丈夫户口本到丈夫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③ 夫妻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本人在京居住证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其他说明
① 夫妇双方均为本市户籍,但一方为非集体户口、一方为集体户口的,应在非集体户口一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② 夫妇双方均为本市正式集体户者,原则上在女方集体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③ 夫妇一方为本市正式集体户、一方为本市临时集体户者,原则上在正式集体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④ 军人视作集体户者。
☞建册医疗机构
》》北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册咨询电话及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