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客车指标家庭主申请人变更后后如何提交申请?
1.
若家庭申请状态是“未提交/变更中未提交”,可于申报期内(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在家庭申请主页面的“家庭主申请人”表栏中点击“取消家庭申请”,解散本次家庭申请。解散后,由新的“家庭主申请人”登录个人账户进入用户中心页面,并于“我的家庭申请”中进行新的家庭申请的填报、提交。
2.
若家庭申请状态是“已提交,待审核”,可于申报期内点击“取消申请”后,在家庭申请主页面的“家庭主申请人”表栏中点击“取消家庭申请”,解散本次家庭申请。解散后,由新的“家庭主申请人”登录个人账户进入用户中心页面,并于“我的家庭申请”中进行新的家庭申请的填报、提交。
3.
若家庭申请状态是“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未通过”可于申报期内点击“重新申请”后,在家庭申请主页面的家庭主申请人表栏中点击“取消家庭申请”,解散本次家庭申请。解散后,由新的“家庭主申请人”登录个人账户进入用户中心页面,并于“我的家庭申请”中进行新的家庭申请的填报、提交。
请注意:提出家庭申请后,不能直接更换主申请人,只能参照上述步骤取消家庭申请后、以新的主申请人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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