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7月2日北京车牌尾号限行规定

  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7月2日北京车牌尾号限行规定

  星期一:4和9

  星期二:5和0

  星期三:1和6

  星期四:2和7

  星期五:3和8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