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市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和残疾人联合会五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通告》中规定:
本市残疾人购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购买要求:
应当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等实名购买。
每名残疾人只限购买1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如何办理注册登记?
申请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年满16周岁以上,且身体条件要求符合《关于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身体检查的通告》要求。
办理注册登记时,申请人需持本人的身份证明、残疾人证、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和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表》,到户口所在地交通支队非机动车登记站交验车辆并进行办理。
北京各区交通支队地址电话:点击查看https://map.beijing.gov.cn/category?categoryId=jtzdd
每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只可注册1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列入本市《准予核发牌证的环保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目录》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核发牌证并禁止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