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4月30日前 |
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 |
5月1日起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
5月5日至5月31日 |
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
5月8日前 |
各小学对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的学生资格进行初验,为初验合格学生打印并填写“回户籍入学申请表” |
5月8日至5月14日 |
区教育考试指导中心受理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 |
5月10日至5月31日(每周三) |
区教育考试指导中心受理超龄儿童、京籍无房儿童等的信息审核、信息采集工作 |
6月3日至6月6日 |
民办小学、公办寄宿学校小学报名 |
6月12日 |
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派位录取 |
6月17日至6月18日 |
各小学现场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
7月3日 |
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派位 |
7月上旬 |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2023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