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防范虚假招生行为 净化民办高校招生环境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教民〔2019〕4号

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现将《防范虚假招生行为 净化民办高校招生环境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5月20日

  防范虚假招生行为 净化民办高校招生环境专项工作方案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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