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职成〔2019〕9号
各区教委,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北京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京教职成〔2018〕4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发挥职成院校办学优势广泛开展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的通知》(京教职成〔2018〕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功能,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加快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与再就业,2019年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专班和独立设置的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继续面向社会招生,现将招生专业予以公布(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北京市成人中专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职成〔2019〕2号)及成人中专学费标准等文件规定开展招生、学籍备案和收取学费。
二、各学校要依据教育部最新修订的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等教学管理文件要求,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健全成人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以提升综合职业能力为目标,结合成人学习特点制定专业教学计划、设计教学模块,积极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和学习成果认证制度,鼓励学生终身学习,为成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5月19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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