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秋季北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京教基二〔2019〕16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

  现将《2019年秋季北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基二〔2014〕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19〕3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京教基二〔2017〕10号)要求,认真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目录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北京市自编及实验教学用书目录;二是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教材目录;三是教育部印发的2019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教育部《2019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及本通知“北京市自编及实验教学用书目录”公布的教材。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

  三、小学科学,一、二、三年级使用根据2017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四至六年级仍使用原选用版本教材。

  四、普通高中阶段,2019年秋季高一年级使用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公布的教材,高二、高三年级使用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03年版课程标准修订)》及本通知“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教材目录”公布的教材。其中,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教材的使用根据教育部安排另行通知。

  五、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教育部《2019年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材。

  六、体育运动学校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教育部《2019年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七、中小学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必须使用本文件所附目录中的教材。中小学教材使用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更换教材版本,应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选用有关规定进行,为教材印刷、发行留足时间,确保课前到书。

  八、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九、各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学生需求购买磁带、光盘等配套音像材料。2019年起国家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配有“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供各地按需自愿购买。鼓励教材出版单位采取互联网下载的方式免费提供与教材配套的数字音像材料。免费教科书采购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材〔2017〕1号)执行。

  十、各区要加强对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选用、使用教材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责令纠正。

  各区教委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并于2019年8月20日前,将本区2019年秋季教材选用情况正式报我委。我委将适时对各区教材选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2019年秋季北京市普通中小学自编及实验教学用书目录

  2.2019年秋季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教材目录

  3.教育部印发的2019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7月12日

附件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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