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9〕271号

各有关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根据《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京发〔2018〕12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升北京高校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京教高〔2017〕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特级教学名师奖、第十五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第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北京市高等学校特级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特级教学名师奖)、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范围为北京地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及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正式批准或核准)的专任教师。

  往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往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奖者不参加本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二、评选名额

  共评选表彰特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0名左右、教学名师奖获得者80名左右、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得者80名左右,获奖教师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条件

  (一)各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二)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倾心教学,创新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教育教学成果和效果显著;领衔高水平教学团队,教学梯队建设成效显著;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评价高。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须已获往届市级教学名师奖或青年教学名师奖。

  (三)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和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四)各高校现任校级领导不参加此次评审。

  (五)本科院校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级教学名师奖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8年以上(含8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统计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六年(2013-2018年度或2013-2019学年度)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三年(2016-2018年度或2016-2019学年度)承担的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六)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8年以上(含8年)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统计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近六年(2013-2018年度或2014-2019学年度)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20学时/学年;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三年(2016-2018年度或2016-2019学年度)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180学时/年。

  四、申报评选程序

  (一)根据上述评选条件,由教师自主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或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名,经学校按限额遴选并公示后向市教委推荐。

  各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限额请见附件1,各校限额内推荐各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限额在4人及以上学校至少推荐1名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限额在2人及以上学校至少推荐1名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限额为1人学校可自主选择推荐类型。

  (二)为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本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将采取公示材料、听取现场授课(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除外)、专家评审和会议终评等方式确定特级教学名师奖、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名单。

  五、材料报送

  (一)时间安排

  本届名师奖申报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均需严格按时提交或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9日至12日17:00;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9月17日至18日16:00。

  (二)申报程序与方式

  1.网上申报

  (1)网上材料在“北京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管理系统”提交,市教委将向各高校分配管理员用户账号(网址及账号另行通知);

  (2)候选人申报账号由学校管理员根据本单位推荐情况统一分配,候选人取得账号后方可进行网上申报;

  (3)候选人根据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填报完成后提交本校管理员审核,管理员填写“申报学校教务处对候选人教学工作的评价意见”及“申报学校意见”提交,完成网上申报。

  2.纸质材料提交

  (1)候选人汇总表(由学校管理员从平台导出),加盖学校公章,一式1份;

  (2)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从平台导出后在相应栏加盖申报学校教务处和学校公章),如有附件请单独装订成册,并限报1份;

  (3)特级名师奖候选人提交近6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公章),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提交近3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公章)。

  3.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各级教学名师奖。

  4.各高校管理员要认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六、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奖评审工作,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并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申报特级教学名师奖、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的候选人要提交其主讲的一门课程中两学时的课堂教学录像。评审期间,市教委将在市教委高等教育处网站(http://jw.beijing.gov.cn/gjc/)上公开各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及课堂教学录像。

  (三)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还须准备20分钟现场观摩课。观摩课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评审结果将在市教委网站进行公示。

  (五)各高校要确定1名教学名师奖工作联系人,如去年确定的联系人有变化,请于7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联系人有关情况(附件5)发至市教委高等教育处信箱jwgjczhao@126.com,届时网上申报系统的网址及账号等信息发至各高校联系人。

  七、联系方式

  市教委联系人:赵晓琳、金红莲

  联系电话:51994844、51994845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区211室

  通讯地址: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主楼A211)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人:吴强、刘一楠

  联系电话:58802408

  网络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花景艺

  联系电话:13514701180

  附件:1.2019年北京市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

  2. 2019年北京市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样表)

  3.候选人申报材料清单

  4.课堂教学录像要求

  以上附件、推荐表(样表)电子版可登录北京市教委高等教育处网站http://jw.beijing.gov.cn/gjc/查看下载。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

  2019年北京市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

  2019年北京市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候选人申报材料清单

  课堂教学录像要求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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