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形成《201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

  公示日期: 2019年8月15日-8月19日

  受理电话: 010-66075397,传真:010-66075397  

  电子邮件: jw_dzc@jw.beijing.gov.cn

  通讯地址: 前门西大街109号 邮政编码:100031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201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各项工作要求,我市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通知精神,制定《2019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工作方案》,成立“北京市迎接国家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市政府办公厅指导协调、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重点对照15个方面教育职责,按要求认真检视问题,全面开展迎检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1. 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教育系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党的政治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后,北京在全国率先以“四个一”为抓手,提出100项具体措施,全面打响高校党的政治建设攻坚战。出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政、党建、统战工作的三个实施意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加强,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得到保证。建立健全市委、市政府领导联系学校制度,21位市领导直接联系43所高校。推进学校党组织全覆盖,扎实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修订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标准,开展全覆盖入校检查。

  2. 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

  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过程。以全国“三全育人”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推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拓展思政课程体系,创办“名家领读经典”市级思政课,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14门课程,组织近百位理论名家围绕新时代治国理政的14条基本方略,为近万名学生系统授课。

  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强化课外体育锻炼,加快发展校园足球,大力推广冰雪运动,全面加强奥林匹克教育。新建设第二批冰雪特色学校61所,评选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107所。加强学校美育工作,落实戏曲进校园工作计划,扩大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受益面。引导31所高校和社会力量深入支持166所小学体育美育发展。加强劳动教育,完善实践育人体系,深入推进学工、学农实践活动,参与达7万人次。

  (二)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制定《首都教育现代化2035》《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深化首都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形成“4+N”政策体系。率先召开全市教育法治工作会,部属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实现年执法检查1.2万件,处罚立案超过40件,在全国教育法治工作会上交流经验。启动《学前教育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修订调研,制定实施《全面推进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北京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承办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大会,加快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发展。制定《助力受援地区教育精准扶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推进教育脱贫攻坚。

  (三)全面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

  1. 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

  截至2018年底全市在园幼儿45.06万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75.3%,达到了预定75%的目标。现有乡镇183个,共有乡镇中心幼儿园224个,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在乡镇的覆盖率达到了100%。在保障政策上,按照“三统一”原则,对执行政府限价的普惠幼儿园,不分公办民办,提供财政补贴扶持。

  2.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国家要求。全市16个区已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认定。持续完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优质均衡监测分析,出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价工作方案》,部署相关工作。

  3. 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高中阶段教育已经实现“学者有其校”。2018年全市中考考生5.7万人,计划下达6.8万人;2019年考生6.1万人,计划下达7万人,满足每个有升学需求的初中毕业生。根据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调整职业教育招生结构规模。

  4. 提高职业院校办学能力与水平

  制定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共安排招生计划1000人。出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增75个专业,“3+2”中高职衔接专业布点扩大到282个。遴选出12所职业院校为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48个专业(群)为北京市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群),40个实训基地为北京市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工程师学院、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

  5. 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

  实施“新时代高教40条”,突出本科教学体系建设,支持高校分层次开展本科教学改革创新实践。与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的31所中央高校签订任务书,拨付建设资金13亿元。面向在京高校布局建设99个高精尖学科。推动20所市属高校优势学科与12所中央高校一流学科开展结对共建工作,正式签约共建28个学科。遴选支持130余个市属高校优势专业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重点支持140余个北京地区高校优势专业建设成为北京市级“一流专业”。

  6. 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及《北京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标准(暂行)》,建立分类整改、台账销号、黑白名单、联合执法等十项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民办高校年度检查制度,81所民办高校参检,21所学校暂缓通过或不通过,向社会完整公布年检结果。开展防范“野鸡大学”欺骗性招生专项治理行动,约谈或处置英孚教育、尚德教育等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其办学行为。

  7. 加快发展民族教育

  加强内地民族班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2018年我市普通话普及水平达到95%。北京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三县一市及兵团农十四师地区、西藏拉萨地区、青海玉树地区、甘肃临夏州,设计援助项目,派出235名支教干部教师,接收扶贫协作地区305名干部教师到北京市优质学校跟岗研修,开展普通话培训、青少年交往交流活动等。2018年执行援助项目163个,2019年项目任务将增至172个,助力受援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8. 优化特殊教育资源

  建有区级特殊教育中心15个,特殊教育学校19所(每区至少1所),特殊教育资源教室347个,38个市级示范性学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9个市级示范性自闭症教育康复训练基地。出台北京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研制《特殊教育专业支持服务实体的管理指导手册》,保障每一个残疾孩子接受适宜的教育。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

  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成立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市委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市区两级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把教育改革发展纳入议事日程。在全国率先召开教育大会,将首都教育现代化建设纳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体系中,将发展目标任务落实到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年度重点投入项目安排等政策文件中。制定《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将“两类学校”纳入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全面加强建设。全市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班额适度,没有大班额。

  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出台教育督导改革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教育督导改革发展方向、任务。截至2018年底,各区均成立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机构和职能建设更加完善。强化教育督导结果使用效能,编制印发2017年北京教育督导报告16个。出台《关于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的意见》,全年累计培训1500多人次。聚焦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情况等,深入开展督导评估与监测。

  (五)全面加强教育保障

  1. 保障教育财政投入

  制定《市对区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学前学段)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关于调整本市基础教育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2019年北京市教育单位基本经费定额标准》,调整生均公用经费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足额及时拨付到位。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普通小学34056.72元,普通初中64382.26元,普通高中75612.21元,中等职业学校57992.24元,普通高等学校63273.24元。

  2.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出台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考核办法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的督导。

  创新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加强市级统筹力度,出台《关于创新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配备有关问题的意见》,探索创新教育部门所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方式及完善编制标准、开展市级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加大跨层级跨区域跨行业调剂事业编制力度等措施。市委编办调剂编制缓解平谷区昌平区缺编压力,调剂出100名编制组建学前教育执法专职队伍。

  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下发后,将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对比口径重新梳理,我市2018年义务教育教师年人均工资为17.95万元,公务员年平均工资为16.59万元,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研究制定调整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的初步方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激励机制。

  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实施乡村教师特岗计划,每年招聘紧缺学科教师300名左右。实施开放型教学实践活动计划,参与乡村教师近2万人次。各区通过各种途径交流轮岗的教师比例均达到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校级以上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创新教师交流轮岗方式,组织全市初中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对远郊区5万余名学生开展开放型在线辅导。实施促进通州区教师素质提升支持计划,参与教师近9000人次。

  (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组织了应急救援进校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交通综合治理、幼儿园安全隐患清理等专项行动。出台《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每年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校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做好校车安全保障。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充分保障各级各类教育投入。按照“两个确保一个不低于”的要求,调整经费结构、优化投入方向,确保教育经费向基础教育、农村教育、扩优改革、一线教师、困难学生、高精尖学科等倾斜,充分满足各类教育的改革发展需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020.72亿元,比上年增长6.8%。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采用集团化办学、学区制改革、名校办分校等多种方式,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全市已有130多个学区和150多个教育集团,小学、初中就近入学比例分别达到99%、96%以上,初中学生升入优质高中比例达到52%以上。首都教育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三是坚持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形成市、区、校三级联动风险防控体系。协同市公安局、交通委等部门,建立了校园安全定期研判、安全预警、联合检查、情况通报、舆情快速反应等全链条工作机制。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实现3200多所幼儿园和中小学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建设,各学校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针对2017年督导反馈提出的“民办学校差别化扶持政策尚未建立、规划编制科学性不够、有的教师没有资格证”等三个问题,责成各相关部门深入排查原因、加快制定政策、切实推进整改。目前阶段性整改任务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初见成效。

  当前首都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全市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差距还需付出很大努力;教育发展不充分的压力依然较大,中心城区学前教育资源还不能满足适龄儿童急剧增长的需求,全市优质资源分布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人才培养还不能充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

  下一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首都教育工作,加强改革政策的系统集成和协同联动,积极稳妥推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落实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市级统筹新建示范性学校建设;深化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改革。推动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差异化发展,全面推进北京高校“双一流”建设,打造高质量创新平台和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推进职业教育转型升级发展,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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