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19〕48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检查以高校自查为主,市教委组织专家抽查为辅。请各校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迎接教育部和市教委专家现场抽检的准备工作。市属高校须于10月18日前向市教委高教处提交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近期我委将组织专家入校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9月20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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