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19〕489号
各区教委,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根据市教委2019年工作安排,继续推进全市学习型城市建设,现就举办“北京市第十五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及时间
主题:“城教融合谋发展,需求导向促改革”
时间:2019年北京市第十五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定于11月初在用友数字化体验馆举行。各区教委、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在全市开幕式前后一个月内自行组织实施。
二、活动内容
(一)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积极宣传改革开放以来的继续教育、终身教育、学习型城市建设取得成就,充分展示全体市民学习成果。
(二)组织“走进活动周”“走进社区教育”“走进老年大学”“走进继续教育”系列主题展播活动,进一步促进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继续教育、职工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家庭教育与家风建设的发展,促进首都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发展,构建惠及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
(三)推动社区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面向全市居民,开展讲座、观摩、培训、体验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鼓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馆等公共场馆开展“学习开放日”“主题活动日”“专题讲座”等活动,推动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并提供有效的学习服务。
(四)推动全民阅读。开展读好书、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学习宣传活动。
(五)充分宣传“首都市民学习之星”先进事迹和“优秀教育培训机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先进经验。
三、组织及安排
(一)开幕式组织
活动周开幕式于2019年11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分工安排
1.本届活动周由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办,各区教育委员会、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北京市成人教育学会及有关单位承办。活动周开幕式由北京市成人教育学会承办,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成人教育学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 各区教委、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活动周安排。
3.市教委协调、指导本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程。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活动周工作组织指导。各组织单位根据活动周主题和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制订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创新活动设计,突出活动重点,面向全体市民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学习活动。
(二)进一步扩大活动周覆盖面。按照教育部、市教委文件要求,广泛动员职工、群众、社区居民、学生参加各类知识讲座、各类教育培训和读书等系列活动,增强活动周效果。
(三)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各举办单位要结合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利用好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终身学习的理念,宣传本区域内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典型案例,展示本单位学习之星、优秀品牌项目和优秀成人继续教育学校(培训机构)的事迹。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组织部分人员参加主会场开幕式大会。
(二)各单位于9月28日前将本单位举办学习周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安排附件1表格)提交市成人教育学会。各单位举办的活动内容在北京职成教网站及北京成人教育学会网站及媒体公布。
(三)各单位在活动周期间,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四)在活动周期间,请各单位选送典型活动案例、典型事例、宣传报道案例等活动周重要工作情况,及时报送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活动周结束后,各单位要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并于12月1日前提交活动周总结。包括总结报告(不少于1000字)、表格(附件2)、活动照片及视频短片等材料,以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
市成教学会将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联系人:北京市成人教育学会秘书处 张蕾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3号楼201室
联系电话:010-82192103,18611010369
邮箱: bcxh@bjou.edu.cn
市教委联系人: 陈敬文
联系电话: 010-51994718
附件:
1.北京市第十五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安排
2.北京第十五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结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9月21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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