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第四实验学校的决定

  京教计〔2019〕27号

大兴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市级统筹建设一批优质学校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我委研究,决定成立北京第四实验学校,该校为市教委直属财政补助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

  北京第四实验学校位于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榆垡组团,该校要在人事管理、经费使用、招生政策等方面开展改革实验,不断探索新的办学模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0月30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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