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19〕679号
各区教委: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资源管理办法》(京教德〔2008〕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1〕68号)精神,经过资源单位申请、区社会大课堂管理办公室推荐,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料审阅、汇报答辩和实地抽查,并召开由市委宣传部等12家社会大课堂合作建设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了139家单位为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第七批市级资源单位(见附件),资格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各区教委要加强对新加入的市级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的培训,指导他们做好教育资源开发、课程研制和活动设计。同时,做好2021年新资源单位的培育工作,既要关注资源单位的数量,更要强调质量,突出教育性、实践性,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类型多样、互补性强的社会大课堂资源群,服务学生成长需求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
为充分发挥社会大课堂信息平台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和学生,市级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的名称、地址、活动项目、收费价格等均在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网站公示。未在网站公示的资源单位及活动项目,不列入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单位及活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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