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19〕680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京发〔2018〕12号)等文件精神,我委于2017年和2019年分两批开展了“重点建设一流专业”遴选工作。经北京地区高校自主申报、专家组评审、公示等程序,共遴选出100个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
各高校要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点建设一流专业”遴选建设的通知》(京教函〔2019〕493号)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入选专业建设方案,明确专业建设目标和具体实施路径,切实推动相关专业的发展建设。
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建设周期为五年。北京市将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引导激励入选专业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北京市将组织专家逐年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调整下一年度经费支持方式和力度,保证项目建设效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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