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0〕4号
各区教委:
根据《京港澳姊妹校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京教外〔2017〕7号),我委组织开展了京港澳姊妹校交流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我委审核等程序,2020年度共有51个项目入选(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要贯彻中央港澳工作会议精神和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要求,推动京港澳青少年和学校间的交流合作。通过姊妹校交流活动,促进京港澳青少年开展交流,让港澳青少年更多地领略中华文明的博大精深,更多地感悟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救亡图存、发奋图强的光荣历史,更多地认识新中国走过的不平凡道路和取得的巨大成就,亲身体验“一国两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联系,帮助港澳青少年成长为具有民族自豪感、国家归属感和社会责任感的新一代。
二、此次审批通过的姊妹校交流项目为2020年度项目,市教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对区级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对项目的总体效益和有关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特别对学生赴外交流形式、内容质量、交流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今后交流活动评审的重要依据,以保证资金使用效益和京港澳民心相通、人心回归目标的实现。
三、请指导各入选学校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尤其要指导学校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因公出访的相关规定,设计好交流内容,突出教育主题。对参加项目学生要进行政策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和礼仪培训,确保出访和来访人员安全和交流效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1月2日
2020年京港澳姊妹校交流项目(北京师生赴港澳)入选学校名单
2020年京港澳姊妹校交流项目(港澳师生来京)入选学校名单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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