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和示范校的通知

 京教函〔2020〕112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8号),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本市遴选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和示范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示范校建设是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的意见》(京教组发〔2020〕2号)的重要举措。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力争到2022年通过三年时间建设一批具有首都特色、体现首善标准的示范区和一批特色优势明显、质量水平上乘、辐射带动力强的示范校,发现、培育、推广一批以新课程新教材实施为核心的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典型经验成果。

  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周期为3年。本年度开展第一批遴选,设立3个市级示范区和9所市级示范校(原则上示范校在示范区内),并从中择优推荐1个区及其3所学校申报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

  二、重点任务

  1.示范区工作任务。探索区域推进课程改革的有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探索建立区域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监测机制,完善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探索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区域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2.示范校工作任务。完善学校课程管理、教学组织管理、学生发展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校本教研等制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开发建设特色课程,深化教学改革,探索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学校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保障机制

  1.组织实施。在教育部统一指导下,市区教委加强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的统筹管理、政策支持、专业指导和条件保障,组建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研究,推广典型经验,辐射带动全市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水平。

  2.过程管理。市区教委加强对示范区示范校工作的跟踪指导和过程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工作交流,及时总结和推广示范工作成果。对于发生违规办学行为的市级示范区和示范校,将及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示范资格。

  3.建设评估。示范区示范校建设3年期满后,市教委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建设工作进行评估。

  四、申报要求

  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和示范校遴选按照区教委和学校自主申报、区教委择优推荐、市教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的程序进行。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择优选优的原则遴选推荐。各区教委要高度重视示范区和示范校遴选建设工作,广泛动员,积极参与,抓住契机整体谋划提升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水平,加快推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拟申报区、校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详见附件2),分别填写《北京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申报表》(附件3)、《北京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申报表》(附件4)。

  请各区教委于2020年4月27日(周一)前,将示范区示范校申报表加盖公章后报市教委,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电子文本。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

示范区示范校重点任务
示范区示范校申报条件
北京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申报表
北京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申报表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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