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计〔2020〕12号
有关市属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6号)要求,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优秀高职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继续深造的渠道,构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立交桥”,2020年继续开展市属普通高校优秀高职毕业生升本科招生工作。现就相关要求和招生计划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研究制定2020年优秀高职毕业生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经我委审核通过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在考试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
二、各校要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透明公开、接受监督”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报名、考试、录取、公示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对有违规行为的学校,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校要严格执行高等职业教育升本科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未经我委核准计划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四、各校不得在其他类型招生过程中以高职升本科为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不实承诺、招揽生源。同时严格执行学生学费标准,不得借“专升本”名义进行高收费、乱收费的课外辅导等违规行为。
五、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教学〔2015〕3号)要求,未获得免试专升本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参加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实行计划单列。
六、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6号)要求,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对推荐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七、各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切实做好专升本考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北京市育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
2020年市属高校优秀高职毕业生升本科招生计划表
2020年退役士兵升本科招生计划表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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