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基一〔2020〕8号
各区教委:
现将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验教学是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中规定的重要教学内容,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中小学生获取直接经验与提升综合素质的主要渠道。自2010年颁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10〕22号)文件以来,全市中小学在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涌现出一批高科技专业化实验室和实验案例,为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提供有效保障。但同时,学校实验教学工作仍存在与知识教学的协调发展不同步,实验课时和质量有待保证以及教师实验教学理念、能力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
《意见》的印发,既是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更是破解内涵发展难题的现实需要。各区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意见》文件精神,落实落细各项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动创新人才培养。
二、结合我市实际,落实重点任务
(一)优化实验教学实施
各区和学校要按照课程标准和实验教学目录开足开好实验课。将实验教学作为课程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科教学基本规程,建立健全实验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实验教学时间,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原则上不得用演示实验取代学生必做实验。做好实验教学方案,强化实验教学计划、准备、实施和考核等环节管理,为学生走班选课、分层教学提供良好条件,将实验操作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依据。
(二)加强实验教学研究
各区和学校要不断丰富实验教学内容、优化实验类课程设置。引领教师通过实验教学研究,推进实验教学创新,增强自身专业化水平。注重信息技术、增强现实、虚拟现实和数字化实验仪器在实验教学中的融合应用,鼓励开发STEM、创客、人工智能等特色实验项目、校本课程和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配套的教学资源。充分利用北京丰富的科技教育资源,鼓励学生走出校门,开展科学实验和探究活动。继续举办市级中小学实验教学展示活动。
(三)创新实验教学方法
各校要创新教学思路,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开展实验器材组合开发和自制实验教具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实验方案设计、实验过程操作、实验结论分析、实验报告撰写全过程,引导学生学习实验方法,培养学生的实验探究能力。指导学生在实验过程中体会概念之间的联系,深化认识和理解,掌握知识重点难点,达到学科学业标准要求。
(四)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
各区要组织中小学教师实验能力轮训,提升教师的实验教学设计能力、组织能力、操作技能和研究能力。合理核定教师实验教学工作量,把教师实验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实绩作为相关学科教师职称评聘、绩效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验室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一并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强化岗前培训。加快畅通实验教学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职称评聘通道。
(五)确保实验教学安全
各区和学校要规范实验室管理流程,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制定并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验教学安全预案。保证实验室数量和面积达标,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品种、数量、质量达标。严格按照市教委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北京市普通中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和《北京市普通中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处置流程,确保师生人身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为师生提供安全、可靠、环保的实验教学环境。加强师生实验教学安全教育,增强实验室管理员和实验教学任课教师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实验教学安全管理能力。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区和学校要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主责,统筹协调各方形成工作合力,对学校实验教学的课程开设、教学实施、师资培训、考核评价以及实验室的建设、配置、管理、使用等方面加强领导和管理。各中小学校要从提升教育质量、培养创新人才的角度,落实实验教学相关要求,开发特色实验课程,加强实验室管理,推进实验室应用,提升实验教学质量水平,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的育人价值。
(二)加强条件保障
各区要将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纳入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足开好实验课程,实验课程所需经费由生均公用经费统筹安排。严格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校条件标准(建设部分)》和《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装备部分)细则(修订)》要求配置实验室和教学仪器设备。鼓励建设多学科综合实验室,复合型实验室。鼓励学校结合办学特色,探索建设创新实验室、微实验室、教育创客空间等新型实验室,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分层化学习和发展需求。
(三)加强督导检查
市教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区实验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和业务视导。各区要加强对学校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强化督导评估和检查结果运用,对存在实验教学条件保障不到位、不按规定开足开齐实验课程、不落实实验教学安全管理责任等问题的学校,要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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