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二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京教职成〔2021〕6号

各有关委办局,各区教委,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根据市教委2021年工作计划,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十二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把握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表彰热爱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的市民先进典型,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社会各界先进代表。充分发挥广大市民在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提升全体市民整体素养,发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势,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终身学习良好氛围,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人才榜样。

  二、评选范围

  北京市辖区内的常住居民。

  三、基本条件

  申报评选的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二)爱岗敬业、勤于学习、努力钻研业务,把学习、工作、创新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面向新时代、新特征、新需求,主动作为。学以致用,成效明显,特别是在促进就业、创业、创新和创造等方面成效显著。

  (四)践行终身学习理念,自觉制定和执行个人学习计划,坚持持续学习,具有较强的个人学习能力,善于处理工作、学习和生活之间的矛盾。

  (五)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性学习活动,特别是疫情防控常态化后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明显,群众公认度较高。

  四、申报程序

  (一)各行业系统、各区、各高等院校、各中等专业学校应在本系统或本区、本单位内部根据申报评选的基本条件组织开展“首都市民学习之星”初选活动,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推荐参评人员的名单。

  (二)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由各行业系统、各区、各高等院校、各中等专业学校及下属单位逐级推荐,要有明确的推荐意见。

  (三)系统网址:https://bjzj.bjedu.cn/xxzx/或访问北京市教委职成处网站首页http://jw.beijing.gov.cn/bjzj/,点击右侧菜单“首都市民学习之星评审管理系统”。

  (四)结合网上申报情况,市教委组织专家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评选方式进行。

  五、评选办法

  (一)加强对推荐工作的领导,扩大推荐的覆盖面,切实推选出具有说服力、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的首都市民学习先进典型。已被评为“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的个人不再申报。

  (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严格依照评选基本条件和程序,并填写推荐意见,做好“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的初选、推荐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三)市教委将组成专家评审小组,按照“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的条件和个人事迹材料,进行初审、复审,在全市范围内拟评选出100名第十二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确定候选人名单,并通过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报市教委审核,确定第十二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名单。以适当形式进行表彰,重点宣传前20名首都市学习之星。

  六、在线报名有关要求

  (一)登录系统使用“在线报名”功能完成报名信息填报。

  (二)组织选择:在线报名需要进行组织选择,选择的组织单位将会作为推荐单位对报名信息进行评审与上报;组织单位类别分为区、委办局、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四个类别,各委办局单位、机构、企业可选择委办局类别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级单位和二级单位;高校或中等专业学校可根据学校类型选择“高校”或“中等专业学校”类别;其他单位人员可根据住址或工作单位选择“区”类别,选择相应区,选择具体单位或街道。

  (三)个人先进事迹要突出以学习为主要内容,2000字以内。

  (四)一寸白底彩色个人照片1张(电子版)。大小不超过2M,格式:jpg,png。

  (五)申报个人须准备5分钟以内视频资料,手机或专用设备拍摄视频均可,声音和画面等要清晰,能够完整反映申报个人的基本情况,要求大小不超过50M,格式:mp4,编码:AVC(H264)。

  (六)一级单位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请通过技术支持(80455115)进行查询,工作日9:30—17:00。二级单位用户名和密码需要联系一级单位进行查询或重置。个人用户忘记密码,使用已注册的手机号通过系统“忘记密码”功能找回密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第十二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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