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特高项目阶段评估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1〕123号

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北京市《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升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和实训基地(工程师学院和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特高”)项目建设实效,推进项目动态管理,完善准入与退出机制,依据《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和实训基地(工程师学院和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我委拟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第一批立项的北京特高项目开展阶段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有关职业院校对照任务书和建设方案,对第一批立项的北京特高项目建设工作和阶段性绩效目标进行总结梳理、绩效评估,及时纠正、调整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清理绩效低下和建设停滞的项目,确保北京特高建设绩效目标如期完成,推动北京职业教育“高质量、有特色、国际化”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平台系统填报

  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北京市职业院校‘特高’项目质量监测系统”(http://yxjs.dobeen.net/)于5月6日12点前完成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填报。

  (二)专家评估审核

  组织专家线上对各项目建设单位平台填报内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任务、标志性成果和项目建设经费支出情况、项目建设绩效自评报告等)进行全面评估及审核。

  (三)实地考察指导

  根据线上评估审核结果,按照问题导向原则,组织专家团队实地入校考察复核,指导项目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三、联系方式

  张 兰(市教委职成处),51994985

  王春燕(教科院职教所,院校和专业专家),13611052226

  霍丽娟(教科院职教所,两师基地专家),18513319685

  陈 丹(院校和专业项目技术咨询),18500218978

  冯现举(两师基地项目技术咨询),15001054684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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