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2021年北京阳光少年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京教体艺〔2021〕7号

各区教委,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校外教育工作,加大校外教育服务供给,满足青少年成长需求,展示校外教育机构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市教委决定举办2021年北京阳光少年艺术节活动(以下简称“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首都青少年良好精神风貌迎接冬奥会的召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活动主题

  阳光下成长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主办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负责艺术节活动的宏观指导和市级展演的统筹协调,指导市艺术节办公室开展活动筹备和组织工作。

  (二)承办单位: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各区教委

  市艺术节办公室设在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承担市艺术节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艺术节市级展演活动和总结工作。各区教委负责组织本区艺术节活动并按照数额推选节目参加市级展演活动。

  合唱项目市级展演活动由西城区教委承办。戏剧(曲)、朗诵项目市级展演活动由东城区教委承办。器乐项目市级展演活动及艺术作品展览由朝阳区教委承办。舞蹈项目市级展演活动由丰台区教委承办。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9月底前,各区组织艺术节相关活动。

  第二阶段:10月上旬,各区上报艺术作品类参展实物和市级艺术表演类展演节目。

  第三阶段:10月中下旬,组织市级艺术表演类展演。

  第四阶段:11月中旬,组织市级艺术作品展览。

  活动安排将根据疫情发展状况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安排将及时通知。

  五、参加对象

  北京地区所有校外教育机构的在籍学员,且须为北京市在校中小学生、在园幼儿。

  六、活动形式和报送要求

  各区应严格审查节目,确保内容形式符合要求。报送节目如发生著作权、意识形态等问题,由报送区承担相关责任。

  (一)艺术表演类节目展演

  包括舞蹈、器乐、合唱、戏剧(曲)、朗诵等集体项目。

  1.舞蹈:时间不超过7分钟,演员人数为8至36人,鼓励原创作品。

  2.器乐:包括民乐、管乐、管弦乐、手风琴等,演奏形式为合奏。演奏两首曲目,其中一首必须为中国作品,时间为8至15分钟,演员人数为26至65人。

  器乐小合奏或重奏:包括民乐(如丝竹乐、吹打乐、拉弦乐、弹拨乐等),西乐(如铜管重奏、木管重奏、弦乐重奏、手风琴重奏等),演奏不超过两首曲目,时间为5至8分钟,演员人数为8至25人,器乐齐奏及电声乐不能参加。演出场地不提供任何音响设备。器乐指挥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在编教师。

  3.合唱:演唱两首曲目,其中一首必须为中国作品。演唱时间不超过9分钟,演员人数为36至60人。

  小合唱:演唱两首曲目,其中一首必须为中国作品。时间不超过8分钟,演员人数为12至24人。

  合唱指挥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在编教师。伴奏形式为现场伴奏,伴奏人数不超过5人,演出场地不提供任何音响设备。

  4.戏剧(曲):包括校园剧、儿童歌舞剧、戏曲,时间为5至12分钟,演员人数为2至25人。可现场伴奏,伴奏人数不超过10人。

  5.朗诵:朗诵节目形式不限,需使用普通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演员人数为5至20人(含伴奏),可配乐,不得伴舞。

  6.在同一节目中,来自同一学校的参演人员比例不得超过20%,5人以下的表演团队演员,应来自不同学校。如不符合规定,将取消参演资格。

  7.报送数量:参加展演的校外教育机构数量在4个(含)以上的区限报20个节目;参加展演的校外教育机构数量为1至3个,且每个机构在编教职工均在15人(含)以上的区,限报8个节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限报4个节目;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限报8个节目。各阳光少年艺术团分团可直接报送1个节目,不占各区报送名额且不可挪用。

  (二)艺术作品展览

  包括书法、篆刻、绘画、摄影等作品。

  1.作品规格

  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漫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书法、篆刻作品:软笔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竖式书写;篆刻要有释文。

  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2.报送要求

  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作品需另附纸注明作者姓名、所在机构全称、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与作品一同上交。书法作品落款仅限姓名,其他作品正面不得出现有关作品、作者的任何信息。

  每幅作品限1名作者,凡参加过历届北京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和北京阳光少年艺术节的作品不得参加。

  3.报送数量

  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各限报40幅作品,其他区、燕山及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各限报20幅作品。

  七、奖项设立

  (一)集体项目市级展演按照专家评分评定金奖、银奖和铜奖,并按参演人数颁发获奖证书。

  (二)集体项目均设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舞蹈、戏剧(曲)、朗诵设优秀节目创作奖;器乐、合唱设最佳指挥奖。

  (三)艺术作品展览按照专家评分评定金奖、银奖和铜奖。设优秀指导教师奖,每幅作品1名。

  (四)设优秀组织奖。对组织工作有序、按时提交以下三项材料的区教委及市级项目承办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1.活动实施方案;

  2.活动总结(须含特色与创新、意见与建议,不少于 1500 字);

  3.活动照片 5—10 张(须含不同展演项目舞台、观众席等不同场景)。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区教委要加强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切实把组织好本区艺术节作为推动校外艺术教育的重要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把握好学生艺术活动的政治方向,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及各类安全预案,确保协同推进和安全实施。

  (二)广泛发动,注重实效

  各区教委要动员全体校外教育机构参加到艺术节活动中来,并按相关要求对参演(展)作品和参演人员进行严格审查。认真执行评选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充分发挥艺术节的育人功能,关注青少年学生在活动中的实际获得,促进校外艺术教育更好发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市区两级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为活动的组织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注重活动的公益性,每场展演都要邀请学生和家长观看,扩大校外教育活动的影响力。

  (四)发挥优势,合力育人

  艺术节既是校外教育机构育人的重要手段,也是校外艺术教学的延伸。各区、各校外教育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不同优势和特色,将美育融入校外教学和实践活动全过程,激发学生创新创造活力,打造精品节目,展示校外教育机构育人成果。

  (五)认真梳理,完善提高

  各区教委要认真梳理、总结活动经验,市级展演结束后一月内向市艺术节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实施方案等材料,及时反馈意见、建议,为今后改进活动组织、提高工作水平奠定基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

  (市教委联系人:卢亭;联系电话:51994976;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联系人:张君,王杨;联系电话:87550366,87550360;电子邮件:ygsnyszy@126.com;网址:http://jw.beijing.  gov.cn/tmc/ys/ ;地址:东城区左安门西街11号)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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