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计〔2021〕16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稳妥做好2021年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秩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现将我市2021年具有招生资格的高级中等学校向社会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高级中等学校,不得擅自开展招生活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 5月20 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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