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北京市第十七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京教函〔2021〕545号

各区教委,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0号)的精神,继续推进全市学习型城市建设,构建惠及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根据市教委2021年工作部署,结合市教委提质增效,服务北京的要求,现就举办“北京市第十七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要求,紧密结合北京“四个中心”,服务新北京建设,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宣传“首都市民学习之星”感人事迹,充分宣传“优秀教育培训机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先进经验。充分展示全体市民通过学习,服务首都经济建设、科技发展、社会建设,促进创新创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人力资源素质提升的成果。

  二、主题、时间及地点

  主题:数字赋能终身学习,提质增效服务百姓

  时间:2021年北京市第十七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定于11月中下旬。各区教委、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在全市开幕式前后一个月内自行组织实施。

  地点:(待定)

  三、组织及安排

  (一)开幕式组织

  1.本届活动周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主办,各区教委、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北京市成人教育学会及有关单位承办。全市活动周开幕式由北京市成人教育学会、有关区教委承办,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成人教育学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各区教委、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活动周安排。

  3.市教委协调、指导本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程。

  (二)开幕仪式

  1.时间:11月中下旬

  2.开幕式地点:待定

  第一阶段:开幕式(1小时以内)

  (1)宣读 2021 年首都市民学习之星表彰决定,并为代表颁奖;

  (2)为北京市老年大学百家示范校授牌;

  (3)学习型城市建设示范区做经验交流;

  (4)北京学习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发布仪式。

  第二阶段:参观活动

  四、活动内容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民学习活动周活动,进一步促进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工教育等成人教育的发展,促进首都各种学习型组织的发展,构建现代化的、完善的首都终身教育体系。

  (一)扩大学习周活动的覆盖面和效果。按照教育部、市教委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率,增强活动效果。各区、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活动周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学习活动周的主题,结合各区、各相关单位实际,精心制订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创新活动设计,突出活动重点,办出活动特色。

  (二)丰富学习周活动形式和内容。突出线上线下教育和学习,围绕市民关心的常态化防疫、、职业技能培训、全民健康、老年智能、垃圾分类、网络生活等内容,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学习宣传活动、文化艺术活动和学习服务,组织广大从业人员、社区居民、老年人群参加全民终身学习。

  (三)做好学习周舆论宣传和推广。各区、单位和学校等举办单位要紧扣活动主题,结合开展的活动,联系有关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把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有关学习等重要论述贯穿在宣传活动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把在学习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渗透到各领域、各项工作中去,促进新北京建设、新北京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努力促进全市终身教育和全民终身学习新发展,使首都的学习型城市建设更具有可持续性。

  (四)树立典型人物,扩大品牌效应。充分宣传“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的学习成果和感人事迹,展示学习之星的风采,打造人人热爱学习、崇尚学习的良好氛围,树立学习是保障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理念。宣传为终身学习服务成绩突出的“优秀成人继续教育学校(培训机构)”的事迹,大力宣传“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典型案例,展示开展教育培训和全民终身学习的成果。围绕活动周、围绕主题,重点宣传开展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活动周之后,组织学习活动周网站平台,持续报道通过学习产生的先进典型事迹,以及在学习周之后全市全民终身学习情况,在全社会中形成良好的学习舆论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各成员单位、各高等院校及社会有关学习活动单位要根据今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主题和本通知精神,制定详细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面向全体市民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学习活动。组织部分人员参加主会场开幕式大会。

  (二)各组织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本单位举办学习周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安排表格)提交市成人教育学会。各单位举办活动内容在北京职成教网站及北京成人教育学会网站及媒体公布。

  (三)各单位要加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组织与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利用社会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终身学习的理念,为全民终身学习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各单位在活动周期间,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四)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期间,请各区、委办局、高等院校等选送典型活动案例、典型事例、宣传报道案例等活动周重要工作情况,及时报送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结束后,各单位要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并于12月10日前提交活动周总结。包括总结报告(不少于1000字)、表格、活动照片及视频短片等材料,以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市成教学会将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市教委联系人:陈敬文 51994718

  市成人教育学会联系人 张蕾 8219210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3号楼201室

    北京成人教育学会秘书处

       邮箱:bcxh@bjou.edu.cn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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