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1〕640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
按照《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等文件要求,为保障各级教育教学成果评审需要,现就申报参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果推荐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办法。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作为推荐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在分配推荐指标内受理成果申报、开展评选、择优推荐,保证推荐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二、材料报送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采取网上报送和文本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各推荐单位应对所有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一)材料内容和要求
1.汇总表。各推荐单位完成成果推荐后,应填写《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书。各成果申报人(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书》(见附件2)。
3.成果报告。成果报告是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推荐、评审的重要材料,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探索(包括检验)过程。内容可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等,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不得出现申报人、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实验校名称等信息,如须出现可用xxx代替。报告正文为小四号字,文字及图表限定在高245mm、宽170mm的规格内排版,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mm,A4纸竖装,双面印刷。
4.支撑材料。支撑成果的其他材料,文字材料不超过10000字,课件、软件、视频等容量不超过500M,规格和大小与申报书一致,须另装成册,首页应为附件目录。
5.证明材料。关于成果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二)网上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组织成果申报人(申报单位)于2021年11月20日至22日登陆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系统(网址:http://pj.bjedu.cseedu.com.cn/),上传申报书、成果报告、支撑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三)文本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集中报送推荐成果纸质材料。《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纸质盖章件2份。每项申报成果的申报书、成果报告、支撑材料10份(原件1份,复印件9份),证明材料1份。每项成果的申报材料按系统生成编号排序,1份材料装一个档案袋,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正反两面。9份复印件独立打成1捆。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11月23日9:00—16:00,将材料报送至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地址:海淀区翠微路4号院)。除规定材料外,不接收其他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不接受快递报送,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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