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1〕750号
各市属高等学校(含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北京开放大学):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并结合北京要求,做好相关落实工作。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非学历教育的规范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做好非学历教育对照检查工作。
二、各校要对照《高校非学历教育对照检查整改清单》,坚持从严从实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妥善处理问题。
三、各校应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本校整改情况和结果的word版本及盖校章后扫描的pdf版本发送至jwgjcbj@126.com。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
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对照检查整改工作文件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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