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的通知

 京教勤〔2022〕6号

各区教委、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关乎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首都教育安全稳定大局。为扎实做好2022年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切实提高在校就餐质量,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始终把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胸怀“国之大者”,扎实推进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落实,切实做到安全、可控,为广大师生的学习生活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首善标准。健全完善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提高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注重膳食营养均衡,提高在校就餐质量,不断提升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重点工作

  (一)认真落实职责要求

  各级教育、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作为学校(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列入学校(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二)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严格贯彻《北京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各区教育、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联动机制,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餐配送企业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强化对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考核。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各区要强化科技赋能,指导中小学校将食堂视频信息接入各区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各区落实情况将纳入202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

  (三)提高在校就餐质量

  严格落实在校就餐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将在校就餐工作纳入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22年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坚持学校(幼儿园)食堂公益性原则,巩固在校午餐保障全覆盖成果,认真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充分发挥学校膳食委员会作用,每学期要组织在校就餐工作满意度测评。各区要加强承包或委托经营准入、退出和大宗原材料集中采购管理,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外供餐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所有新签订合同的校外供餐企业需要通过HACCP或ISO等质量体系认证。落实《“营”在校园—北京市平衡膳食校园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用好《北京市中小学生健康膳食指引》,科学营养配餐。组织开展营养健康知识普及、身体健康营养监测和专(兼)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培训。

  (四)加强督促检查指导

  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春秋季开学前,组织开展自查自评自改。全面检查食堂后厨环境卫生、库存食品清理、设施设备运行、从业人员健康、原材料进货查验等情况;认真落实每日、每月、每周、每学期例行检查制度。各区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主动协同联动,在春秋季开学前后,对辖区所有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和送餐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实行销账管理,做到全覆盖;结合日常管理和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市级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五)防范各类风险隐患

  各学校(幼儿园)要严密防范食堂运行管理风险,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制作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留样等环节安全可控。要严密防范学生餐配送企业制餐送餐风险,规范校内分餐操作流程。严格落实北京市冷链食品管理要求,使用进口冷链食品要做到专人操作、专柜存放、上线流转,冷链从业人员按要求的频次进行核酸检测。要严密防范食堂从业人员健康风险,必须100%持健康体检证明上岗,定期组织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和症状监测制度;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要严密防范食品原材料风险,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建立全链条闭环追溯管理体系。

  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六)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各区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检查学校(幼儿园)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四方责任”和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措施;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其家庭成员假期外出出行情况;境外、京外中高风险返京师生按照要求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情况;每日监测和记录师生健康状况;食堂操作人员健康管控情况和智能体温计佩戴和使用情况等。

  (七)开展宣传教育引导

  各学校(幼儿园)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和“食育”教育,将食品安全、健康饮食、膳食营养平衡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定期向师生、从业员工发布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信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要落实《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学生健康安全用餐的教育引导,倡导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饮食习惯、消费理念和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要深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加强对就餐师生的教育管理,做到按需取餐,避免浪费。  要完善家长参与在校就餐管理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和“接诉即办”要求,及时核查处理问题诉求,回应师生和家长关切。

  四、相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区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和“精精益求精、万万无一失”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系统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协同联动。各区教育、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建立顺畅高效的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沟通协同,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各学校(幼儿园)要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方案,优化工作机制,做好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力量保障等全链条、各环节准备。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区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党政同责、标本兼治、严控风险的原则要求,研究制定本区、本校、本年度推进食品安全的工作措施,建立食品安全督查整改验收销号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确保食品安全。各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密切关注教育领域食品安全动态,做好风险防范和隐患化解工作。严密组织问题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对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管理责任或履行不到位导致学校(幼儿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1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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