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2〕554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的办学特色,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着力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均衡、优质发展,市教委决定开展2022年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以下简称“特色校”)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及分工
特色校评审认定工作由市、区两级组织实施,今后每三年开展一次。
(一)市教委成立特色校评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总体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少年宫,负责落实市教委布置的相关工作。
(二)区教委按照要求,统筹实施各区的评审工作,并指导学校开展自评和申报,上报评审结果。
二、范围及名额
(一)评审范围
学校美育工作成效显著、特色突出,且按照《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评价表》(见附件2)自评分数达到90分及以上的各中小学、职业高中(含民办学校),可进行申报。
(二)评审方式
各区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标准自主开展评审,报市教委认定。
(三)名额
根据最新北京教育事业发展统计,按照各区中小学、职业高中总数的10%分配名额(有小数点的均进1取整数)。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承办学校可直接认定为特色校,不占用各区名额。
具体名额见分配表(附件1)。
三、程序及安排
(一)12月10日前,各区组织学校自评、申报,完成本区评审工作。
(二)12月15日前,各区确定申报学校名单,并将《2022年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评价表》《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见附件3)、《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汇总表》(见附件4),四个文件的电子版及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拟于12月底,市教委公布特色校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特色校评审和认定工作是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区要高度重视,按照“区级评审、市级认定”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区教委要成立特色校评审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牵头,负责本区特色校的申报及评审等工作。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认真评审,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
(三)各区、各中小学校要以此次特色校评审认定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强化学校美育特色,不断提高本区中小学美育工作水平。
五、联系方式
(一)市教委体卫艺处
联系人:李铮 联系电话:51994865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祁国章、缪然 联系电话:87550372、87550365
邮箱:1468598139@qq.com
地 址:北京市少年宫艺术活动部
(东城区龙潭湖百果园路3号,6号楼2层205室)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11月13日
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名额分配表
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评价表
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汇总表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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