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7日,北京市
教育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基础教育部分学科教学改进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研制背景
我市从2001年进入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以来,广大教师深入贯彻课改精神,聚焦课堂、关注学生,积极推动教与学方式变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当前我市正处于推进教育改革的关键时期,一方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必须紧紧抓住教学这个中心,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另一方面我市已经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规范义务教育入学、利用信息技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中小学教育教学改进必须随之跟上,以更好推进各教育教学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有效解决当前教学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二、《通知》主要内容
本次印发的《通知》,主要聚焦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调依据课程标准开展教学。课程标准是指导、规范教学行为的基本根据,是明确课程定位、确定教学目标、规范教学进度、开展教学评价的首要标准。要切实防止教学“抢跑”,不培养“超学儿童”。特别是小学阶段语文、英语学科要严格坚持“基于课程标准开展教学”,强调学业基础、扩大知识面,不得赶进度、增难度。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语文教学中增加优秀传统文化如古诗词、汉字书法、楹联等内容,引导学生广泛阅读古今文学名著,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在初一、初二年级开设系列科学活动,结合学生日常生活中的科学问题,组织学生开展小实验、小制作、小课题,解决好科学类学科教学的小初衔接问题,培养学生全面的科学素养。
(三)构建开放性的教与学模式。加强学科教学内容与社会、自然的联系,让学生学习鲜活的知识和技能。在语文写作教学中指导学生表达真情实感,用“微写作”形式解决实际问题。在英语教学中加大听说练习比重,为学生提供外籍教师辅导等。学校要组织学生走出校门,中小学校各学科平均应有不低于10%的课时用于开展校内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四)鼓励运用多样化教学方式。要采用多样化教学方式,丰富课堂教学的实现形式,倡导“玩中学”、“做中学”,为学生提供丰富的体验、合作、探究类的学习活动。支持走班、走校以及网络在线的个性化学习,加强与社会教育机构的合作,通过购买服务,市、区县两级共同推动整合博物馆、
科技馆、大学实验室和图书馆等社会资源,在市、区县、学校网站上为学生提供综合实践活动菜单式服务。
(五)关注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强调构建多元化、发展性的评价体系,要求基于课程标准进行学业评价,防止不正确的评价引导教学超课标“抢跑”。小学阶段禁止统考、统测,只记录学习习惯的养成以及参与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等学生成长情况。初中阶段开始完整记录学业成绩,开展学生学业评价。物理、化学学科将学生初中三年参与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的成绩纳入中考考试评价体系。充分利用科学的评价方式发现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薄弱环节,推动教与学改进,促进学生能力发展。
三、落实《通知》主要措施
《通知》针对当前中小学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造性的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原有的课程、教材、教学、评价和考试等模式需要调整与之匹配,校长、教师的理念也要切实转变,才能取得实效。为保障有效落实,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教委要制定本区县落实方案,并根据《改进意见》逐校指导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因地制宜抓好落实。在落实《改进意见》中,要给予学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
(二)加强宣传学习。利用区县、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准确传达《改进意见》精神。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落实《改进意见》的方案和配套措施,编制指导手册,指导学校教师创造性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经费保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开展督促检查。各区县、学校要结合实际创造性落实《改进意见》,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定期组织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