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启动高精尖中心建设计划的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功能定位的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服务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二是适应北京高精尖经济结构调整,满足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三是深化科技创新机制体制改革;四是复兴科学精神,让专家学者按科学规律进行科学创新,充分释放“人”创造力,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青年科学家;五是整体提升北京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水平,搭建高水平国际化创新平台,抢占未来经济科技发展的先机和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桥头堡,争做科技创新排头兵。
二、高精尖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服务北京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出发点,以机制体制改革为重点,抓住国际创新要素加快转移、重组的机遇,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整合中央在京高校、市属高校和国际创新资源三方力量,打造高精尖中心。
三、高精尖中心的建设目标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及国家重大关键技术需求,体现国家创新驱动战略要求,全面整合国内各类创新要素,积极吸纳国际优质创新力量和资源,广聚国际领军创新人才,深入推进协同创新和开放创新,集中力量建设20个左右的高精尖中心,力争在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大的突破,产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成果,切实解决重大问题,造就一批杰出人才,成为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
四、高精尖中心建设的基本要求
通过高精尖中心建设,深化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改革,建设高校科技特区、人才特区。把人才资源开发作为协同创新的核心要素,牢牢把握集聚人才大举措,打破束缚人才的制度羁绊,吸引、广聚国内国际领军创新人才,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保障创新人才专心致志搞创新、出成果;尊重科研规律,尊重科学家,营造有利于科研创新的空间和环境;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积极性,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活力,建立健全与科研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相连的激励机制。
五、高精尖中心的支持方式
市财政持续稳定地对高精尖中心进行滚动支持,五年为一周期,周期内每个中心给予不超过2.5或5亿元的经费支持。其中,70%的经费可以用于人员。
六、高精尖中心主要建设领域
在战略必争领域、基础科学、交叉前沿、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和方向上,重点布局建设一批高精尖中心。
七、高精尖中心考核方式
实行年度报告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建设满两年后市教委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建设周期结束后进行综合评估。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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