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宣传要点

  • 相关政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   一、总体考虑

      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求严,在保持2016年入学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加大市级统筹力度,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稳”体现在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在入学年龄、入学方式等方面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体现在继续扩大优质资源,释放更多优质学位用于就近入学,让更多孩子公平享有优质教育机会。“严”体现在进一步加大市级监管力度,提高教育治理水平。

      二、政策要点

      (一)关于小学入学

      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新增“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实际居住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关于初中入学

      继续坚持就近登记和多校划片相结合为主的入学方式。按照教育部“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逐步降低特长生比例”的规定,在以往工作基础上今年全市取消推优入学;要求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降到本区初中招生总人数的4%以内;降低公办寄宿制招生比例,今后城区逐年减少寄宿招生方式,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全市统一公办寄宿招生时间,严格执行寄宿招生录取名单公示制度。通过多种方式释放更多优质学位用于派位入学。

      (三)关于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继续坚持“五证”要求。今年9月30日前本市在居住证制度过渡期内,居住证、居住登记卡和暂住证三证并存,因居住登记卡申领条件等同暂住证,2017年把“五证”中原“在京暂住证”改为“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四)关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加大市级统筹力度,指导做好区域间和区域内统筹,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范围。两三年内城六区新增25所优质学校;支持城六区帮助远郊区15所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在城近郊区、重点项目和人才引进密集地区新建10所优质学校。

      三、工作安排

      (一)5月1日,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二)5月8日起,开始采集入学信息。5月31日,完成集中采集入学信息工作。

      (三)5月13日至5月23日,完成初中特长生招生工作。

      (四)6月10日前,民办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跨区招生工作。

      (五)7月5日,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集中派位。集中同一时间,由各区分别操作,生成派位结果。

      (六)7月10日起,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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