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8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基础教育学校生活补助标准等政策的通知》(京教财〔2017〕1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制定背景
《国务院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明确提出,要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统一的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
二、《通知》的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缓解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负担压力,保障适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特制定《办法》。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是提高了生活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月240元提高至小学每人每月300元、初中及以上每人每月360元,并明确享受补助的学生范围。
二是进一步扩大了助学补助范围,明确了享受助学补助的学生类别。
三是明确了资金的分担责任。
四是确定了政策的实施时间。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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