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解读)

  • 相关政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
  •   一、为什么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依法予以保障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二、北京市控辍保学重点对象是什么?

      将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作为重点监测地区,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学籍接转追踪和精细化管理作为重点工作环节。

      三、如何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一)完善学生跨地区接转机制,对流动儿童少年学籍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挥全国学籍联网优势,区学籍管理部门做好辍学学生的标记登记工作。完善流入流出地学籍接转机制,追踪流动儿童少年就学动态情况,实现联控联保。

      (二)严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出国留学信息管理,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各学校规范在校生出国留学申请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并及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备情况,掌握每个学生流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做好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保障工作。各区政府落实好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落实以下几项任务:

      一要完善两类儿童保障的专项工作机制,专人负责,部门协同,责任到人;建立两类儿童数据库,及时更新,动态管理,精准保障。

      二要落实教育保障的任务,强化学校支持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全覆盖,提供分类教育资助和入学保障。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做好入学、转学工作。切实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

      三要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机制,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造成厌学辍学。

      四要强化落实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控辍保学机制,规范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确保困境儿童、留守儿童“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四、如何巩固控辍保学效果?

      (一)建立依法控辍机制,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主体责任。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加强宣传,督促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落实家长责任,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区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发放相关文书,敦促其保证学生复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检查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教育督导部门要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区切实履行职责。市教委职能处室要加强对各区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区人民政府排查情况,摸清底数,制定工作方案,做深做好做实控辍保学工作。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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