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8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印发《2018-2020年支持民办学校提高办学质量项目管理办法》(京教财〔2018〕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制定背景
国务院、教育部先后提出,要求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两为主”和“两纳入”的政策,同时,我市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进入重要时期。
二、《办法》的制定目的
为支持民办随迁子女自办校完善基本办学条件、完善安全设施设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对自办校的资金支持力度,特制定《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六部分。第一章总则,明确《办法》出台的背景,适用范围,界定《办法》实施对象;第二章项目内容,明确《办法》的制定目的及落实依据;第三章组织管理,明确任务分工机制和流程要求;第四章经费管理,明确经费补助标准及使用要求;第五章监督检查,强调对项目相关部门要进行绩效考评、审计等方式的监督检查;第六章附则,对其他方面进行了说明。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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