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 36246-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建设管理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8〕72号,以下简称教育部通知)精神,我委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起草了《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建设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起草的必要性
2015年至2016年,全国和本市都发生了部分中小学、幼儿园“问题操场”事件,引起广泛的社会舆论关注,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整改,并暂停了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操场建设;考虑到本市中小学操场建设已暂停了两年,加之国家层面要求加大校园足球场地建设,各区需要复工、新建、翻建的项目比较多等因素,我委认为有必要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区做好操场建设管理工作。
二、解决的问题
该意见提出了严格执行新国标进行操场建设,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市级统筹、区级主责、分类研究、先行试点、有序可控”的工作原则。对各单位做好操场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全面的要求,主要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过程管理,依法依规建设;落实质量责任;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确保信息畅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六部分十七条,对各区做好操场建设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三、采取的措施
我委将采取如下措施强化文件的执行力,具体如下:
一是组织区教委主管主任、业务部门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参加的培训及文件解读会;
二是强化与市规划、市住建、市质监、市工商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联动,开展巡视巡查、专项或联合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加强操场建设的监督管理;
三是要求各区教委建立操场建设管理的台账,强化过程管理。
四、意见分歧及处理方法
由于幼儿园儿童的年龄小,对合成材料的敏感性强,因此本意见未包含幼儿园场地建设;下一步我们将要求各区教委在幼儿园场地建设中拓宽思路,不局限于合成材料面层,探索多元化材料建设。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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