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北京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背景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深入实施科技北京战略,市教委于2015年启动第一期北京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先后建设了22个高精尖中心。第一期高精尖中心充分整合发挥北京高校科技智力和国内外创新资源,打造“科技特区”和“人才特区”,开展基础前沿研究和关键技术创新,推动高校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聚集高端创新人才、产出重大创新成果、增强创新驱动力,为加快国家“双一流”建设步伐和服务首都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发挥高校科研人才聚集地和重大科技突破生力军作用,持续推进北京高校以科技创新支撑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市教委于2020年启动新一期高精尖中心建设。新一期高精尖中心在“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新方向新要求下,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目标,聚焦科技创新主战场,抓住科学范式和创新范式调整变革的重要契机,加强从基础理论研究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一体化创新,推动实现创新链上下游贯通发展,加速产出解决重大科学难题、突破核心关键技术的实质性科技成果,培养复合型高层次创新人才。

      为加强新一期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规范新一期高精尖创新中心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和《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财经法规与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高精尖中心建设管理特点,制定《建设管理办法》。

      二、《建设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设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八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制定该管理办法的背景、适用范围,进一步阐释了高精尖创新中心的目标和定位以及建设遵循的原则。第二部分是组织管理,明确了市教委、市财政局、依托单位、参与单位在高精尖中心建设中的职责,确立了高精尖中心主体的权限和责任。第三部分是申报与组建,明确了高精尖中心的申建条件、建设周期、申建程序、考核依据等内容。第四部分是运行管理,明确了高精尖中心建设运行的基本组织架构、中心理事会的职责和权限、中心主任职责和权限、中心人员聘用和管理机制、人才培养机制。第五部分是经费管理,明确了高精尖中心资金来源、账户管理、国有资产形成与管理、知识产权保护、资金转拨等方面的宏观原则,为制定《北京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提供依据。第六部分是考核与评估,明确了高精尖中心的考核机制、考核要点、动态管理与退出机制。第七部分是项目经理人制度,明确了高精尖中心建设管理设置项目经理人,负责全面跟踪、监督和保障中心建设和运行。第八部分是附则,明确了高精尖中心的中英文名称,本办法解释权限和实施起始时间。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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