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3〕202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中等专业学校,各相关直属单位:
近日,教育部普法办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23)”——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3〕1号),要求市教委落实项目安排,做好组织中小学教师报名参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与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新课标”教学要求,通过专家讲座、专题报告、案例解读、公开课、示范课、线上主题工作坊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教师的宪法意识、法治素养和专业教学能力。
二、培训对象
全国共培训3000名专门从事中小学法治课教学的一线教师,分配至我市培训名额100人。参照《北京市教育事业统计资料(2022—2023学年度)》全市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道德与法治课专任教师分区数据,派分了各区、各相关学校参加培训教师人数,具体详见《“国培计划(2023)”——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参培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培训流程说明
“国培计划(2023)”——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是教育部为提升全国中小学教师依法治教能力的重点项目,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与政策法规司负责统筹指导,依托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址https://qspfw.moe.gov.cn/gpjh)组织实施。
本培训项目学习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8月26日开始,所有参训学员即可登录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国培计划专栏”,在线填写完成《学员信息表》后开始线上自主学习。学员登录账号为手机号或身份证号,初始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学员只有全部完成培训课程、在线测评(每门课程得分60分以上)、提交培训成果并通过审核后方可取得结业资格,记录继续教育48个学时。2023年12月31日前达到结业条件的学员,可于2024年1月底前申请结业(结业日期为2023年);在2024年5月31日前达到结业条件的学员,可于2024年6月底申请结业(结业日期为2024年)。
如有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2023年“教师暑期研修”专题学习了本次培训中内容相近课程的,可视同进行了本次培训相关课程学习。具体办法将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另行通知。
四、报名组织要求
按教育部普法办相关文件要求,本培训项目统一纳入教师培训学分,各区各校要按照国家级培训项目为完成培训任务的教师认定学时、登记学分。学员培训费用由教育部专项经费承担。所在学校应做好教师参训的支持保障工作,督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各区教委、各相关学校要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组织联络、信息汇总、管理学员、监督学习进度等工作,并于2023年8月14日12时前将《“国培计划(2023)”——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PDF盖章版和word版发送至市教委邮箱jypf@jw.beijing.gov.cn。
各区各校要按照《培训名额分配表》要求组织遴选推荐,合理安排参训教师的辖区学校覆盖范围,不可重复培训。对不符合参训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相关单位将予以劝退。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线上研修技术支持):
高旖嬉 88819617 电子邮箱:qsfz@bfs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邮编100089)
市教委(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朱 迎 51994853 武 晔 66074717
电子邮箱:jypf@jw.beijing.gov.cn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
“国培计划(2023)”——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各区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表
“国培计划(2023)”——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大京事】,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相应关键词】即可获取北京社保医保|公积金|居住证|小车摇号|公租房|政府补贴|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等指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