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3〕286号
各市属高等学校:
按照工作计划,在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个“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教师发展基地”(以下简称“教师发展基地”)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经学校推荐、基地校考察确认并经市教委审核,2023年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6个教师发展基地共录取72名研修学员,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录取的研修学员拟于2023年7月开始陆续到各教师发展基地开展为期1学年的研修工作,具体报到时间将由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另行通知。请各有关高校务必协调安排好本校研修学员在研修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研修工作顺利进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